旅行業管理規則

旅行業區分為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及乙種旅行業三種。

一、甲種與綜合之差異

1. 甲種不得委託其他甲、乙種旅行社代為招攬業務。

2. 甲種不得代理外國旅行業辦理聯絡、推廣、報價等業務。

二、乙種與甲種之差異

1. 乙種不得接受代辦出入國證照業務。

2. 乙種不得接待國外觀光客。

3. 乙種不得自行組團或代理出國業務。

4. 乙種不得代售或代購國外交通客票。

 三、旅行社資本額、保證金、註冊費、履約保證保險、經理人數表

                

 

綜合旅行社

甲種旅行社

乙種旅行社

資本額

2500萬元

600萬元

300萬元

每增一分公司

150萬元

100萬元

75萬元

保證金

1000萬元

150萬元

60萬元

每增一分公司

30萬元

30萬元

15萬元

註冊費(資本額1/1000

25,000

6,000

3,000

分公司(增資額1/1000

1500

1000

750

履約保證保險

4000萬元

1000萬元

400萬元

每增一分公司

200萬元

200萬元

100萬元

經理人

4

2

1

分公司

1

1

1

 

 

四、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個別旅客旅遊及接待國外、港澳、大陸團體旅客旅遊,應投保責任保險,對低金額如下:

   

金額(新台幣)

每一旅客意外死亡

二百萬元

每一旅客因意外事故所致體傷之醫療費用

三萬元

旅客家屬前往海外貨來中華民國處理善後所必需支出之費用

十萬元

國內旅遊善後處理費用

五萬元

每一旅客證件遺失之損害賠償費用

二千元

 

 

 

 

五、旅行業經理人應具備下列資格,經訓練合格,發給結業證書,使    得充任

 

 

 

 

 

曾任旅行業代表人

大專以上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

2年以上

高中畢或普考及格或二、三、五專、大學肆業規定學分2/3及格

4年以上

曾任海陸空客運業務單位主管

大專以上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

3年以上

2(觀光畢)

 

 

曾任旅行業專任職員

大專以上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

4年以上

3(觀光畢)

高中畢或普考及格或二、三、五專、大學肆業規定學分2/3及格

6年以上

5(觀光畢)

特約領隊、導遊

大專以上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

6年以上

5(觀光畢)

高中畢或普考及格或二、三、五專、大學肆業規定學分2/3及格

8年以上

7(觀光畢)

曾任旅行業專任職員

高中以下

10年以上

大專以上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在國內外大專院校煮減觀光專業課程

2年以上

大專以上畢業或高等考試及格,曾在觀光行政機關業務部門專任職員

3年以上

高中畢業曾任觀光行政機關或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業務部門專任職員

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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