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今天(19日)下午要送女兒去美語班,剛從大樓地下停車場出門,因為路邊一台轎車擋住視線,就和對門公寓鄰居的機車擦撞,對方機車轉倒膝蓋擦傷,本想私下和解算了,可是對方女機車駕駛一直抱怨新買的牛仔褲(聽說要價$3000元)磨破了!膝蓋業擦傷了,說話的口氣好像要我賠償,我想想我又沒錯為什麼要賠,乾脆叫警察來處理好了,而且車上有行車紀錄器,真是到了緊要關頭,發揮作用還原真相!後來,還是通知保險公司及交警察處理,最後,依照道路規則,我是道路主線對方進入主線前未注意,為肇事主因,我看看我的車子,只有右前方保險桿有一點擦傷,沒有要她賠償,機車車損及受傷部分也請肇事人自行處理!最後還是雙方簽和解書收場,唉!只能自認倒楣!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其實說真的要不是巷子裡那部轎車亂停,今天也不會發生車禍,奉勸各位朋友選停車位置真的很重要,不要害到別人!另外,值得一提的,因為我汽車保險公司是「新X東京XX」,理賠員就如同廣告所講的今天來得很快(30分鐘內)!沒有讓我等很久,應該給他按個「讚!」

車禍現場IMG_0211[1]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專業導遊小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